【招聘机构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
	
	
		【职位】初级雇员20名、合同制文员50名、合同制法警4名
	
	
		
	
【岗位职责】
	
		一、合同制法官助理(初级雇员)
	
	
		1、协助法官进行调解,草拟裁判文书;
	
	
		2、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案件的诉讼引导、立案排期、诉讼材料的送达、协助财产保全、调查取证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案件材料等其他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。
	
	
		
	
	
		二、合同制文员
	
	
		1、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;
	
	
		2、整理、装订、归档案卷材料;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。
	
	
		
	
	
		三、合同制法警
	
	
		1、维护审判秩序;
	
	
		2、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;
	
	
		3、刑事审判中押解、看管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;
	
	
		4、配合实施强制执行措施,辅助执行拘传、拘留等强制措施;
	
	
		5、机关安全保卫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;
	
	
		6、完成法警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警务辅助工作。
	
	
		
	
【资格条件】
	
		一、合同制法官助理(初级雇员)
	
	
		1、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学士以上学位;
	
	
		2、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(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(199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)。具有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,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,放宽年限不超过5年;
	
	
		3、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	
	
		
	
	
		二、合同制文员
	
	
		1、具有法律专业专科以上文化程度,有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;
	
	
		2、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(199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)。具有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,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,放宽年限不超过5年;
	
	
		3、具有法院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	
	
		
	
	
		三、合同制法警
	
	
		1、男性,身高173厘米以上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	
	
		2、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;
	
	
		3、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5周岁(199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);
	
	
		4、复原退伍军人优先。
	
	
		
	
【申请方式】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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